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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细则

2016-06-01 17:08:02 浏览: 字号:

摘要: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个人会员发展细则2015年6月为发展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个人会员,激发社团活力,根据《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个人会员发展细则

2015年6月

为发展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个人会员,激发社团活力,根据《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章程》、《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费标准》、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员管理办法》、针对会员发展及会费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按时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由本协会会士或高级会士推荐

(二)由本协会单位会员(又称团体会员)推荐

(三)由本协会核准的联络员推荐;

(四)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本协会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度500元,按年交纳,每年第一季度前缴纳。协会成立第一年符合入会条件的会员,缴费后会员资格有效期至第二自然年度止。

第三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会员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以会员优惠政策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服务内容以本协会公布为准。)

二、 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 入会程序

一、线上(或线下)填写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二、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秘书处线上并线下过会审核通过;

三、会员缴费,本协会提供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

四、由协会颁发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员证。

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协会秘书处具有解释权。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个人会士发展细则

2015年6月

为发展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个人会士,提高协会专业等级水平根据《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章程》、《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会士的入会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士:

1) 本会的发起人;

2) 本会成立时的全体会员;

3) 在国际重大文化、旅游、摄影赛事中获过奖项;

4) 参加过国际重大文化、旅游、摄影展览;

5)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高等艺术院校摄影相关专业任教;

6)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高等院校文化、旅游相关专业任教;

7) 在全国性媒体从事与文化、旅游、摄影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任该部门负责人;

8) 在全国核心文化、旅游、摄影报刊、期刊完全独立发表本人署名的摄影文章1篇。

9) 在全国核心文化、旅游、摄影报刊、期刊完全独立发表本人署名的摄影作品累计6幅。

10)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会士会费

本协会会士免交会费。

第三条会士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士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五)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二、会士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士申请表;

二、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三、由协会颁发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士证。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协会秘书处具有解释权。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个人高级会士发展细则

2015年6月

为发展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个人高级会士,提高协会专业等级水平根据《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章程》、《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高级会士的入会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员,有资格申请被推选为高级会士:

1) 本会的发起人;

2) 全国文化、旅游、摄影领域的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

3) 国家部委相关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4) 全国知名文化、旅游、摄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 各省、市、自治区文化、旅游、摄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6) 在文化、旅游、摄影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有重大影响力者;

7) 对协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者。

8)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高级会士会费

本协会高级会士免交会费。

第三条高级会士的权利与义务

一、高级会士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五)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二、高级会士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高级会士申请表;

二、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三、由协会颁发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高级会士证。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协会秘书处具有解释权。


 

 

申请方式:在协会网站《关于协会》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发送至以下会员部工作邮箱,会员申请协会工作人员即时回复,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会士及高级会士申请每年6月、12月两次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符合条件者秘书处颁发相应的会士证。

会员部工作邮箱:66@cctpa.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671号院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先生  010-8366 6212   010-8366 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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