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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玉林 八桂画卷” —全国园林园艺摄影展征稿启事

2016-06-12 17:46:54 浏览: 字号:

摘要: 所有有关于园林、园艺的摄影作品,尤其以广西和玉林的园林、园艺摄影作品为主要征集对象,附加文字说明。按报名表填写作者联系方式与地址。

“五彩玉林 八桂画卷”

——全国园林园艺摄影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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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日期:2016年7月3日)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新浪爱拍、佳友在线
展览开幕拟定日期:2016年7月16日
展览地点:第八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主场馆
征集内容:所有有关于园林、园艺的摄影作品,尤其以广西和玉林的园林、园艺摄影作品为主要征集对象,附加文字说明。按报名表填写作者联系方式与地址。
征集作品数量:50-100幅。
征集稿酬:凡参加征集并入选参展的作品,将收到稿酬800元、入选荣誉证书和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士积分1分。
征稿说明:
一、  本次征集的作品不退稿。照片或存储介质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  本次征集对作品进行真实性鉴定,若发现入选作品存在使用科技手段仿真,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三、  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同时,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的参展作品不符合本展征集规定的,经主办单位查证属实者,取消入选资格,取消的入选资格不再替补,如违规者已领取稿酬者,主办单位有权追回原稿酬,并要求违规者赔偿主办单位因调查、核证所发生的费用。
四、  投稿时必须提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和拍摄内容的简介,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上传格式为jpg,长边不可超过1024像素,并保证能够提供300dpi原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  参展作品不得人为后期处理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活动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六、  所有参展作品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七、  参展者须保证本人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已获得参展作品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八、  任何人发现本次参展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主办单位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由参展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因参展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单位遭受损失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九、  活动的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参展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发行及相关宣传活动等用途,并不再另付酬劳。主办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如何标注作者姓名或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十、  作者因稿酬所产生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十一、    所有参展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并保证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三、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征集邮箱:cctpa1@qq.com,邮件请以“园博会展览+市(区)县+姓名(部门)+联系电话”命名。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10-83662262
纸质照片及电子介质(光盘、U盘、SD或CF卡等)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671号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邮编:100166;玉林园博会展览组(收),收稿日期以邮件到达收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
注:征集作品可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投送途径参加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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